剑指券商IT服务市场乱象 中证协建立不正当竞争线索收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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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2-17 02:15:04

证券时报记者 刘艺文
针对券商信息技术(IT)系统服务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部门出台了全新治理举措。
近日,证券时报记者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已向券商下发《关于建立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不正当竞争投诉、举报线索收集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针对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在证券行业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投诉与举报线索收集机制。
剑指多种不当竞争行为
《通知》明确,在证监会备案的向证券行业提供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的机构如存在以下行为,且证券公司拟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的,证券公司可向中证协提交有关线索材料:
一是商业贿赂类行为。服务机构采用给予财物等手段,贿赂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或其他办理相关事务的人员,以谋求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的行为。
二是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服务机构对其产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情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诱导证券公司或交易者的行为。
三是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服务机构利用数据、算法、技术等,影响证券公司选择或实施妨碍、破坏其他服务机构合法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诱导、欺骗、强迫证券公司修改、关闭、卸载其他服务机构合法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恶意不兼容其他服务机构合法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等。
四是扰乱市场秩序的定价行为。服务机构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价格歧视、恶意操纵价格(哄抬或压低价格)、强制搭售产品、限定或指定交易对象、附加其他不合理交易条件等,破坏市场供求机制与价格形成的自主性和公平性的行为。
线索材料将上报证监会
值得注意的是,中证协建立服务机构不正当竞争投诉、举报线索收集机制主要用于发现、分析有关风险线索,反映行业共性问题,不替代证券公司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举报行为。
《通知》介绍,中证协对线索材料进行完备性审查。对于材料不完备或线索问题不清晰的,中证协于10个工作日内通知证券公司补充,证券公司应于10个工作日内提供补充材料。
据悉,中证协建立线索信息台账并动态更新,将证券公司报送的线索材料情况定期、不定期上报证监会科技监管司。对于个性问题,中证协将指导证券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与被投诉、举报方协商解决,或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对于行业共性问题,且指向性明确、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组织相关单位以投诉、举报等方式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对于服务机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涉及期货、基金行业的,中证协将视情形与期货业协会、基金业协会会商。
已有49家服务机构备案
证监会公布的信息显示,截至今年10月30日,在证监会备案的向证券行业提供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的机构一共有49家。包括北京根网科技有限公司、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大智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其中,北京根网科技有限公司备案的产品,包括公募基金网上基金销售系统、投资交易管理系统(固定收益类)、集中交易系统、做市交易系统、法人清算系统。恒生电子的产品有集中交易系统、法人清算系统、投资交易管理系统(公募基金类)、网上交易系统、移动终端交易系统、份额登记系统、公募基金网上基金销售系统、做市交易系统。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包括投资交易管理系统(公募基金类)、法人清算系统、集中交易系统、份额登记系统、网上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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